近日,山东省教育工会委员会发布了《关于通报表扬全省教育系统模范教工之家 模范教工小家和优秀工会工作者的决定》,我校工会荣获“模范教工之家”荣誉称号,妇委会主任、工会副主席栾丽萍同志荣获“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




学校工会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在学校行政的大力支持和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动服务学校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工会职能,在引领教职工、团结教职工、服务教职工、联系教职工中,主动担当作为,注重强化工作实效,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团结和动员全校教职工为推动学校高质量改革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此次表彰,经基层单位自下而上申报推荐,省教育工会审核评选,共有89个单位荣获模范职工之家称号、19 个单位荣获模范职工小家称号,197名同志荣获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