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家庭家教家风的有关重要论述,激发女教职工跟党建功新时代,砥砺奋进新征程的内在动力,提升她们的荣誉感、幸福感、获得感,发挥榜样精神,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贡献巾帼力量。根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办法》(山青院工字〔2022〕2号)《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五好家庭评选表彰办法》(山青院工字〔2022〕3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4年度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和五好家庭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三八红旗手评选范围:在职女教职工。
(二)三八红旗集体评选范围:
1、以基层工会为申报单位的:女性教职工占教职工总数60%以上,且领导班子中有女性领导。
2、以基层工会所属的部门、科室为申报单位的:女性教职工数量须超过5人(不含5人),且女性教职工占教职工总数60%以上,且主要负责人为女性。
3、机关部、处室申报由机关工会综合衡量,统一研究上报。
(三)五好家庭评选范围:在职教职工家庭。
二、评选数量
(一)三八红旗手10名。
(二)三八红旗集体5个。
(三)五好家庭若干。
三、评选条件
(一)总体要求:
参评集体和个人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胸怀“国之大者”,坚守立德树人使命,自觉将个人(集体)发展融入学校事业发展大局,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具体条件:
1、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政治方向明确、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品德高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女教职工中发挥较强的“巾帼建功”引领示范作用。
(3)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精耕细作,在教学、科研、管理及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
(4)无违反师风师德现象和违规违纪问题。
(5)三八红旗手称号不重复授予。
2、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积极进取、团结协作,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有着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
(2)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在推动学校改革发展、依法治校、和谐稳定中彰显巾帼力量,能够示范引领全校女教职工“巾帼建功”,争做最美巾帼奋斗者。
(3)近3年单位和部门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无违法违纪现象、个人。
(4)三八红旗集体称号不重复授予。
3、五好家庭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市民守则、村规民约。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等各方面明礼守纪、崇德向善。
(2)敬业诚信,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诚实劳动、勤劳致富,真诚做人、守信做事。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热心参与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文化体育等各类公益活动以及邻里互助、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社区服务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3)平等和谐,孝老爱亲。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和谐包容,理解信任、亲情深厚。夫妻之间恩爱忠诚、相濡以沫,互敬互信、责任共担。父母与子女之间相互尊重、沟通顺畅,尊老爱幼、传承孝道。家庭日常生活温馨健康,面对特殊困难不离不弃、彼此扶助、和睦乐观。家庭成员民族团结意识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在民族团结融合方面做到尊重差异、相互包容、相互依存、相互亲近。
(4)家风优良,科学教子。家庭成员自觉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积极参与传家训、立家规等家庭文化活动,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父母坚持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健全人格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5)移风易俗,绿色节俭。家庭成员破除陈规陋习、推动移风易俗,不铺张奢华、不盲目攀比,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能够自觉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做到勤劳节俭、厉行节约,生活垃圾减量分类,节约水、电、纸等资源和能源,坚持绿色出行、绿色消费、文明用餐,倡扬崇尚绿色环保的文明新风。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推荐评选为五好家庭:家庭成员违法违纪;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发生家庭暴力事件;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不宜保留荣誉称号的行为。
(7)五好家庭称号不重复授予。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比例,突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综合平时表现,充分发扬民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评选推荐,保证评选质量。
(二)坚持面向基层。优先推荐工作在基层和一线,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在教学、科研和教育改革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女职工集体和个人。
(三)严肃工作纪律。认真遵守评选推荐工作的有关要求,从严审核、从严把关,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对伪造相关材料或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集体和个人,经查实的要取消评选资格,且不得递补或重报。
请各基层工会于2025年1月6日前,将《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三八红旗手申报推荐表》(附件1)《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三八红旗集体申报推荐表》(附件2)《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五好家庭申报推荐表》(附件3)《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扫描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个人、集体、家庭彩色生活照(3张)发送至工会邮箱gh@sdyu.edu.cn。
联系人:朱莉,联系电话:58997337,15105311715。
校工会 妇委会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