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表团、各基层工会:
提案是教代会代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形式,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充分发挥教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的职能作用,切实服务于学校的改革发展以及全体师生的利益。根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关于提案工作的暂行办法》,决定在我校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暨第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第二届第三次“双代会”)召开之前,集中开展提案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的内容
围绕全面落实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学校第四次党代会设定的目标任务,对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全局的重要工作、教职工切身利益或广大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等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二、提案征集的时间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8月27日止。
三、提案征集的方法和步骤
1.以基层工会为单位,组织代表认真开展提案征集工作。
2.各位代表根据提案内容填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第二届第三次“双代会”提案表》。
3.各基层工会将提案表收集整理后,于2024年8月27日17:00前,将提案表(一式两份)交校工会(办公楼东区322房间),联系电话:58997337,电子版发送至gh@sdyu.edu.cn。
4.提案征集结束后,由提案工作委员会负责审查,提出是否立案的建议。
四、提案征集的要求
1.各代表团、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各位代表集思广益,共同做好本次“双代会”提案征集工作。
2.各位代表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广泛征求和收集教职工意见,认真撰写提案,保证提案的广泛性、科学性、可行性。同时希望全校教职工积极参与,向各位代表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我校发展建言献策。
3.提案应当一事一案,力求建立在一定的调研基础上,观点清晰,内容翔实,有一定深度,体现代表性、全局性,建议措施力求具体、有可操作性。
4.提案要按照《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第二届第三次“双代会”提案表》的格式要求,使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提案代表姓名和附议代表姓名须亲笔签名)。提案由一名正式代表提出,两名及以上正式代表附议。提案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视为放弃。
5.提案的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且限于本校的职权范围和教代会职权范围。
五、优秀提案的评选
本次“双代会”将开展评选优秀提案活动,并对优秀提案进行表彰。优秀提案的评选条件:
1.能反映广大教职工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的积极性,体现代表们以主人翁精神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意识。
2.提案内容详实,前期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既能提出问题,又能给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设想,为学校领导、部门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3.提案被采纳后,对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受到教职工好评。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