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因学校机构和人员岗位调整,依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及《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规定,经校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对学校各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改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调整原则
各基层工会应在校工会指导下,在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领导下,按照相关程序要求认真做好委员的调整改选工作。
二、基层工会组成的原则
按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规定,坚持以所在基层党组织所辖范围为基础设立基层工会的原则,以利于加强和改进党组织对基层工会工作的领导。
(一)基层工会的设置
1.机关工会
由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处,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机关党委,学生工作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审计处,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安全管理处,对外合作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工会(妇委会),团委,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图书馆,学报编辑部,档案馆等部门组成。
2.退休工作处工会
3.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工会
4.经济管理学院工会
5.信息工程学院工会
6.会计学院工会
7.文化传播学院工会
8.外国语学院工会
9.现代服务管理学院工会
10.舞蹈学院工会
11.设计艺术学院工会
12.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会
13.体育学院工会
14.职业教育学院工会
(二)基层工会委员会组成。基层工会委员会原则上由3人组成,其中主席1人,组织、宣传、文体、青工委员1人,女工委员1人。
三、工作要求
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把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作风踏实,民主意识强,团结协作好,热心为教职工服务,深受职工信赖的工会会员推选到基层工会委员会中来。
四、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在2024年1月13日前完成调整选举工作,并将选举结果电子版(附件)发送到工会邮箱:gh @sdyu.edu.cn,联系电话:58997360。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4年1月8日